标的名称 | 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最高限价 |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投标截止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标的所在地区 | 北湖 | 标的所属行业 |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代理编号:DSYG-CZCG-2024-020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预算限价):实际发行金额的0.2%/年计取承销费(不超过0.2%/年),(具体根据不同债券品种及债券期限协商一致后确定)。
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本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90亿元的非公开公司债券(可分次发行,最终规模以监管机构的最终批复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最终债券期限是否含权,根据发行时项目情况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等渠道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期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5.1 投标人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同时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5.2 联合体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5.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1.5.4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1.5.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1.5.5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并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须备注项目名称。若投标人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汇入如下账户:
户 名: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账 号: 7101 0309 0000 75668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在持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⑦联合体协议(仅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原件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555577路 ent》(/)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5月16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3栋2单元204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持①本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555577路 ent》(/)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十一、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 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5-2990568
代理机构: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5-888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