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6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7月11日 |
标的所在地区 | 北湖 | 标的所属行业 |
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代理编号:XYTC-郴-2024-03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
2、代理编号:XYTC-郴-2024-035
3、项目预算:实际发行金额的1.6‰/年计取承销费,承销费=实际发行金额*1.6‰*债券期限(不超过1.6‰每年,不超过五年)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简要技术要求) |
01 | 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债券承销业务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投标人根据以上内容,提供相关承诺函。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件》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的名义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资格的证明,(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公布结果证明为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由不超过二家组成,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要求;
(4)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9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5室
4、投标人应持①本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交纳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30分前(含)前。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 户 名 称: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
账 户 号: 1911100129200064230
开 户 银 行: 工商银行郴州五里堆支行
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6月21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27日17时3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555577路 ent>/、<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林邑大道与坪田路交汇处坪田标准厂房企业服务中心401室
(3)联系人:李女士
(4)电话:0735-299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3)联系人:杨文雄
(4)电话:18973559896
(5)电子邮箱:245160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