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第二次)郴州市北湖区东风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郴州市北湖区金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北湖区城西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家居家具、康复理疗设备、适老化产品采购 | ||
项目编号 | -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668605元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20日 | 投标截止日期 | 2020年07月22日 |
标的所在地区 | 北湖 | 标的所属行业 |
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国药福芯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郴州市北湖区东风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郴州市北湖区金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北湖区城西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家居家具、康复理疗设备、适老化产品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LF-2020-HW(CZ)-89)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北湖区东风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郴州市北湖区金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北湖区城西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家居家具、康复理疗设备、适老化产品采购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LF-2020-HW(CZ)-8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郴州市北湖区东风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郴州市北湖区金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北湖区城西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家居家具、康复理疗设备、适老化产品采购 | 一批 | ¥: 668605.00元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备注:“五证合一”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1.2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公司近3个月的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指2020年3月-2020年5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4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18-1719)
3、询价通知书售价: 400元 /套。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确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6日9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0年7月26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18-1719)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0年7月25日17时3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郴州市国药福芯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3789125640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州市市场服务中心南附楼3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18-1719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107355388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询价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询价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现就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询价通知书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