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临武县南方水务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2020040005 | 挂牌价格 | 1664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04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04月23日 |
标的所在地区 | 临武 | 标的所属行业 | - |
股权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
我方拟将持有的临武县南方水务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555577路 ent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临武县南方水务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临武县武水镇城东起皮洞武水河左岸 | |||||
法定代表人 | 刘海丹 | |||||
成立时间 | 2009年03月26日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整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25685046879W | |||||
经营范围 |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及与其相关的污泥处置等 | |||||
员工人数 | 12名 | |||||
公司 股权 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郴州市丹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80 | ||||
2 | 南方水务有限公司 | 20 | ||||
主要 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单位:万元 |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56.559313 | 146.565875 | 161.47733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71.594660 | 132.164843 | 1339.429817 | ||||
审计机构名称: | 湖南永立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20年3月31日 | 40.247788 | -14.806202 | -0.14514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139.295051 | 18.427782 | 1120.867269 | |||
标的企业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5月31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审计后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1287.86 | —— | ||||
负债总计 | 31.59 | —— | ||||
净资产 | 1256.28 | 2080.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664.00 |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 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武县污水处理厂经营权收购的函》,南方水务有限公司于2009年与临武县政府授权的临武县财政局、临武县建设局关于临武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和提质改造项目签订了郴州市临武县污水处理(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根据合同约定,临武县南方水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还有10年10个月经营权。 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条BO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南方水务公司建设期所有支出均记入在建工程于2010年12月全部转入无形资产。根据运营模式及准则相关规定按20年进行摊销。 临武县南方水务公司无形资产中生物池、办公大楼等土建以及水电安装工程造价9,311,676.83元,由郴州同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郴同造基(2010)第08号报告。 其他详情请查看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1664万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员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标的企业与员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有无要求 | 受让方须稳定标的企业现有经营团队,能够保证标的企业稳定持续发展。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有无要求 | 股权转让前,标的企业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承担。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555577路 ent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汇入555577路 ent下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555577路 ent。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00 0009 8284 0000 01。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受让该股权,上述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1664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在签订《股权交易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555577路 ent上述指定账户。如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自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股权交易合同》之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或享有。 7、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 金额 | 人民币400万元 | ||
交纳 时间 | 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 | |||
四、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郴州市丹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00707398999H | |||
住所 |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北路41-7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持有股权比例 | 80% | |||
拟转让股权比例 | 80%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决议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3日17:00止)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自动延长挂牌期限。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发布媒体 名称 | 555577路 ent网站:www.czaee.cn。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蔡女士 | 0735-2626806 | |||
报名时间 | 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3日17:00止。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 |||
报名地址 | 郴州市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A4栋2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